第(3/3)页 就算理论上做不到,起码过程得重复几次才行! 随后,叶尽欢和唐仲薇一起去取了现金拿去警局。 唐景松正在警局被审问着,虽然理论上来说,他是受害者,但今天的事情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以法律角度而言,唐景松已经涉及到危及公众安全了。 说到底,你能拿着一把锋利的匕首出现在公众视野里,就是违法犯罪。 为此,叶尽欢不得不拜托葛清泉,通过他的关系运作了一下,才没有过于追究唐景松的过错。 警察还是认识叶尽欢的,如果不是他,今天这事会闹的更大。 真出了人命,不管唐景松有错没错,他们也逃脱不了责任。 所以,这些人对叶尽欢态度和印象都不错。 知道他是拿个人的钱,想要缓解老丈人的极端情绪,印象也就更好了。 负责这个案子的警官大概有五十多岁,拍着叶尽欢的肩膀满脸感慨道:“小兄弟行,仗义!我那女婿要是有你一半好,我做梦都能笑醒!” 这话听的叶尽欢脑子疼,心想如果我是你女婿,估计早几年就把你气死了。 把钱交给了警察,剩下的事情,就不用管了,他们会把戏演好的。 对警察来说,这种事情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不花他们的钱,还能安抚当事人的情绪,又受了唐仲薇的感激,何乐而不为呢。 当然了,这件事会严格保密,除了办事的几个警察外,无论唐景松还是唐明海又或者其他人,都不知晓。 即便是对唐景松,警察也会叮嘱他必须保密。 因为赃款只追回来一小部分,你能分个几十万已经算运气好的了,其他人一分钱都没拿到呢。 如果让他们知道有人拿了钱,有人没拿到,还不炸锅?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