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变故-《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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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这些话,他也不好和冬麦提,提了也没办法,白白让冬麦担心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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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沈烈吃过中午饭先回去了,最近因为江家的事,耽误了几天,但该干的还是要干,他得去谈收购下脚料的事情,彭天铭那里也有些问题需要他来解决。

    冬麦骑着车子送他到了公路边,等到了客车,看他去了陵城。

    她自己则是回来娘家,陪着胡金凤。

    遇到这种事,胡金凤显然受的打击也不比江春耕轻,自从谢红妮怀了身子,许多事,她也都是尽量忍着。

    其实胡金凤并不是那好脾气的,但是她自己忍着,也让江春耕忍着,可没想到,忍来忍去,竟然是这下场,这件事也是赶上了寸劲儿,可人心里总是会自责,如果我没这样那样,是不是就不会出事了。

    又因为额头上的伤,以至于胡金凤心里总难受,做事情也是丢三落四,加上满满那里还需要照顾,总不能只让冯金月帮着带,所以冬麦这里忙得没闲时候,前前后后许多事,都落在冬麦身上。

    任凭如此,有时候冬麦过去给谢红妮送饭,或者照顾谢红妮,谢红妮还是没好脸色。

    冬麦也只当没这回事,依然该怎么着怎么着。

    一个刚刚发生了这种事的女人,她能理解,就好像她当初以为自己不能生育的那种难过,除了自己,怕是没有人能体会。

    想不想要孩子是一回事,可知道自己没资格选择要不要,那是另一回事。

    况且,谢红妮肚子里的孩子都那么大了,又差点丧了命,哪能好受呢。

    有一次,谢红妮在吃着冬麦送的饭时,突然说:“你也别觉得辛苦,这是你们江家欠我的!”

    冬麦听了后,愣了下,没说什么,等着她吃完。

    她吃完了后,冬麦终于道:“嫂,你肚子里的是我哥的孩子,出了事,我哥也有责任,这件事,如果说欠,其实是我哥欠你的,但是你别说我娘欠你,也别说我欠你,我们现在照顾你,是帮我哥照顾你,不是我们活该欠你的。”

    谢红妮吃着饭,也不知道听进去没。

    冬麦又道:“我知道嫂子心里难受,你有情绪要发泄,能理解,我没遇到这种事,我现在劝你理智,是我自己站着说话不腰疼,可即使你这么说,我还是想劝你句,你尽量想想,你自己到底要怎么样,你和我哥,到底能不能过了,能过,我求你,试试看,好好和他谈谈,他心里也愧疚难受,这几天他根本就没怎么睡着,他恨不得自己代那个孩子去死,你就和他谈谈,看看心里到底能过得去这个坎不?”

    她想说,如果实在是总觉得有怨气,那就离婚好了,嫂子落胎受了罪,让哥拼命赔,赔进去半辈子也行,赔个倾家荡产也行,但好歹落个清净。

    总不能就这么怨恨着互相折磨过后半辈子啊!

    只是这些话,她不忍说,也不适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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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麦在娘家忙乎了差不多十几天,沈烈过来了,说是已经谈定了下脚料,马上让人拉过去家里,又说已经抽空带着人把公社的房子修整过了,随时可以用了。

    冬麦听着,鼻子一酸。

    这些天她心里太难受了,嫂子总是满腹怨气,自己过去伺候,也是忍气吞声,哥哥那里,整个人仿佛垮掉一样,昨晚上还喝了一场酒,醉得不省人事。

    她私底下劝过哥哥,让哥哥去找嫂子谈谈,好歹安慰安慰,不然这样算什么,谁知道哥哥却是满眼沧桑,笑着说:“你以为谈谈就行了,她心里这怨恨,这辈子是消不了了,她根本就不想看到我。”

    冬麦当时心就一抽抽。

    她突然觉得,自己哥哥完了。

    那个意气风发,不高兴了就挥舞拳头揍,把鞭子甩得噼里啪啦响哥哥,仿佛再也回不来了。

    她不舍得走,哥哥这样,她怎么忍心就去忙自己的事,二嫂那里怀着身子,二哥是男人,一些事也帮不了,只能靠自己娘了,她怎么忍心让娘一个人去面对,总是要帮着搭一把手。

    不过胡金凤反倒冷静下来了,那种难过劲儿过去,额头的伤好了,接下来该怎么做,她比谁都冷静,她让冬麦回去:“这一段,沈烈为了咱家的事奔忙不少,也不能总耽误着人家,再说他之前给红妮献血,估计献了不少,虽然年轻,但到底是血,这几天又忙咱家事,你也不能总撇下他不管。”

    冯金月也劝,让她回去,说满满那里她可以帮着照顾,再说家里该下种的都已经种了,接下来地里不忙,没什么要紧的。

    冬麦想想沈烈这些日子忙乎了那么多,自己根本没管,况且也十几天了,当下也就跟着沈烈离开。

    临走前,胡金凤把钱塞给冬麦,是冬麦之前垫付的医药费,冬麦不要,胡金凤叹了口气:“哪能让你们出钱,这个钱你哥那里还是有的。”

    冬麦到底没收:“我这里现在不缺钱,才几百块,娘你先收着吧,以后我缺钱了再说。”

    沈烈骑着车子,带她过去了公社,去看看他修整好的房子。

    她其实意兴阑珊的,担心哥哥,担心娘家的事,干什么都没精神,不过她也知道沈烈不容易,跑前跑后忙,自己如果不去看,他也会失望。

    所以她还是努力地打起精神来,没说什么扫兴的话。

    过去了门面那里,冬麦却意外了。

    房子外立面已经粉刷过了,是说黄不黄的米色,看着就和周围的门面不一样,挺清雅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城里的什么好房子。

    反正这么一刷,那档次就不一样了,变洋气了。

    沈烈看她这样,知道她喜欢,便领着她进去,房子修整过,桌子椅子都安置好了,就连房顶上的灯也挂上了,灯是中间一个灯泡,外面罩了一层麦秆编织的一圈,像是鸟窝?

    沈烈关上窗户,打开电灯,灯光从麦秆鸟窝里散射出来,整个屋子的感觉就显得特别温馨舒服,而且优雅别致。

    冬麦惊讶地看着这一切,有些不敢相信:“这是你自己弄的?这么好?我都不信这是那个小破屋了!”

    沈烈:“我去陵城新华书店,看到那里有一些杂志,就有这种图片,我研究了一番,用笔记下来,回头照着葫芦画瓢,就是这灯,咱这是乡村范儿,自己编的。”

    说着,沈烈拿了他比了人家杂志画的图来看,图很详细,还标注着色号,这让冬麦想起他研究梳绒机改造时的笔记,都是一样详实仔细。

    冬麦感动,再看看这房子,叹道:“真得太好看了!洋气得像是陵城的,不,陵城也没见过这样的,一点看不出是原来那房子了!”

    沈烈又带着她来到后院,巴掌大的后院,靠着墙搭建起来存货的“库房”,可以放置蔬菜类,而后院的两个小房子,一个改造成工作间,另一个则是靠着墙垒了一溜儿炕,看上去能睡三四个人。

    沈烈给冬麦介绍了后:“你觉得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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