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如果用化学来表达的话,大概就是激发态让我认识你,基态让我爱上你。”说完,陈灏挠挠头,脸色有些苦恼。 他想说些浪漫的话,比如沈从文的「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纪的人」,或者朱生豪的「我是,我是宋清如至上主义者」,还有王晓博的「我把我整个的灵魂都给你,连同它的怪癖,耍小脾气,忽明忽暗,一千八百种坏毛病。他真讨厌,只有一点好,爱你」。 但这些都不适合他。 他是典型的理工男,四年时间能修到麻省理工学院计算机、材料学、数学、电机工程的博士学位,除此之外,对化学、机械、物理学、建筑也有不少的研究。 唯独对文学不太感冒。 真要让他说那些不符合他人设的情话,感觉会有油腻,自己也有鸡皮疙瘩竖起。 但是今天,他觉得有些话也该说出来了。 “嘉惠,我喜欢你,你可以做我女朋友吗?”陈灏直视着钱嘉惠,尽管声音略显局促,但态度很诚恳。 “嗯~”钱嘉惠嘤咛了一声。 “太好了!耶!” 陈灏欢呼一声,抱起眼前的佳人转圈。 得亏他平时经常锻炼,嘉惠身高173,体重也过百,换成普通的科研单身狗,大概率没这气力。 等停下来后,钱嘉惠趴在陈灏的怀里,轻轻拍打着胸膛,撒娇道: “哼,表白连个鲜花都没有,一点也不用心,臭男人!” “鲜花不实用啊,买来放个两三天就焉了,还不如去吃大餐。”陈灏想都没想道。 说完后就后悔了,虽然挺多男生都觉得鲜花不实用,但是女孩子喜欢啊! 女性对鲜花和亮晶晶的东西是真的喜欢,男性几乎很难理解。 一低头,果然看到一双眯起来的眼睛,怀中抱着的仿佛是只小老虎。 “嘶——” 陈灏吸了口冷气,他的脸都皱了起来。 “这捏就算了,怎么还360°捏了一圈,太痛了吧!” 这女生捏腰真是天生的本能,说是无师自通也不为过。 “略略略,谁让你这么说话的!”钱嘉惠把头扬起,看着陈灏“表现”出来的惨样,颇为满意。 陈灏嗅着钱嘉惠的头发,果然女孩子浑身上下都是香的,尤其是头发。 他咳嗽一声,“咳咳,其实我准备了礼物的,你猜是什么?” “猜到了才有哦。” “有礼物?”钱嘉惠眼睛一亮,从陈灏的怀抱中脱离开,然后从上打量着对方,甚至还围绕着转了一圈。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