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一章:统治利益-《大唐好男人李元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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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场的人,哪怕是刘仁轨,也都感觉正经,李元霸居然会这么说?
刘仁轨亲自下令把那个鲁宁打死,可是现在李元霸却睁眼说瞎话是李渊打死的,这样不是在故意作死吗?
哪怕刘仁轨也都认为李元霸这话不靠谱,可是却不敢开口了。
“李元霸,你这个又是什么意思?
你这次别给朕诡辩,你不给朕说出一个所以然来,朕连你一起治罪!”
李渊不客气的说。
李元霸冷静的回答;“父皇,你说我大唐的法律是由谁来制定的?”
“当然是朕了?”
李渊理所应当的回答。
李渊非常自然的回答是由他来制定法律,这个是古代的所谓立法权了。
古代的皇帝之所以被称之为权力最大,那是因为他同时掌握了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
他既掌握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意味着他可以随便改变游戏规则。
如果当游戏规则不符合他的利益的时候可以改变直接改变法律,然后按照新的游戏规则来玩。
可是他又掌握了行政权,这样可以说是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这样怎么样都是他胜利。
所以李渊直接张口就说制定法律的是他,也就是立法权在他手里面的缘故。
“父皇,这个法律不就是帮助您统领我大唐吗?
这个法律是帮助父皇您统领我大唐的,是您给我大唐万民设立的规矩,也就自然是诏令中的一种,甚至是比诏书和命令更有权威,是吗?”
李元霸问道。
李渊想了想,也都最后要点头,这个法律确实应该比日常的诏令更有权威。
法律是长期的,是维护他大唐统治的东西,法律也就是统治阶级用来维护自己统治的工具。
任何人,都不应该主动破坏这个工具,否则将会出现大家践踏法律,引发社会动荡的危害。
当然,如果当这个法律对他们统治用处不大,自然可以要随便改变了,这个也就是皇帝可以掌握立法权的缘故。
甚至法律比起普通命令更重要,这个法律是维护统治底线的东西,李渊当然要认可法律比普通诏令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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