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万界万物相融决》-《漫威世界里的全能王者》

    站起来往外走的龙逍越想越得意,没想到自己人品这么好,还真得到了一件宝贝,而且还是一件无比流弊的宝贝,比任何宝贝都要好的一部变态功法。

    功法名字是《万界万物相融决》,龙逍一看就觉得是霸气无比,功法是圣级,至于什么是圣级龙逍表示不太清楚,知道的一点还是从小说里看出来的,貌似是什么圣人修炼的好像,脑子里的信息也没说,龙逍只能胡乱猜测。

    名字这么流弊功法内容也当得起名字,这部功法在修炼的时候身体会慢慢的出现一种特殊的气,从而改变身体的基因链,改造之后就可以吸收诸天万界的任何生物的能力强化自己,而且只需要一滴精血就行了,当然了,这里说的是高等动物,低等动物几十只都不知道能不能合成一滴精血,因为龙逍被玉佩的神秘力量改造所以这一步已经省去,身体的基因链已经被改造完毕,直接跳了过去可以直接炼化万物,功法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吸收、融合、悟道,吸收这一阶段的大概意思是吸收别的生物的本领从而强化自己,吸收这一阶段要说分等级可以分为十级,每一级可以吸收一种基因,不管是动物、植物、细菌、矿物什么都可以吸收,多了就不行了,吸收完一种基因后就要慢慢的熟悉,这也有三个阶段,分别是炼化—熟练—强化,第一阶段的意思是说把那基因吸收后要用体内的那股气来炼化,这一阶段只能发挥出该基因的一半能力,全部吸收融合后就达到了第二阶段熟练,熟练这个阶段可以运用该基因的全部力量,熟练的运用到极致后就能用体内那股气来强化该基因,让该基因别的更强,强化个一两倍都是小事,就算强化四五倍都有可能,不过这要看该基因的可塑性也就是潜力高不高,高的话才可以强化的越多,不过就算是一两倍也流弊啊,就比如说蚂蚁,一只蚂蚁可以举起超过自身体重400倍的东西,还能够拖运超过自身体重1700倍的物体,要是增加一倍那就是举起800倍,也就是拥有超过自身八百倍的力量,更不要说能拖动超过3400倍的力量了,一个普通人的力量极限是一百斤,八百倍那就是四十吨,这是有多变态,直接让一个人从普通人变成了超人!

    从这里就可以看出这个功法有多流弊,所以龙逍才这么兴奋,有些小说里主角就是靠着融合别的生物的基因从而变成无敌星球甚至无敌宇宙的人,而且他们那还只是运用一个生物的基因而已,最多就是能完全发挥出该生物基因,而且因为种族不同都可能发挥不出全部基因能力,这部功法就不同了,他能用修炼出来的那股气不断的让该基因契合身体,从而变成身体的一部分然后还能强化。

    更不要说这只是第一阶了,第一阶都这么流弊了那第二阶该有多么变态,这让龙逍憧憬不已,不过好像因为第一阶段没有修炼完毕所以第二阶段怎么也看不到。

    而且这个功法有两个部分或者说两个选择,第一种是只修炼肉身能力,第二种是肉身和能量一起修炼,有这两种修炼体系,龙逍隐隐有了选择不过还没有确定。

    而不知道什么原因让这部功法到了龙逍融合的玉佩之中,所以才让龙逍捡了个大漏,要知道功法可不是法宝,你要是用滴血认主那是肯定没用的,只有用神魂之力也就是俗称的神识接触才行,你让龙逍一个普通的凡人怎么能拥有神魂之力,而且这个神魂之力要很强才可以,因为这个功法的信息太多,神魂之力不强就会被这股信息给冲的脑子变成白痴,也亏得玉佩封锁了信息才没事,只是龙逍不知道而已,只是隐隐有感觉。就是因为这部功法不知什么原因到了玉佩里,然后神秘的力量让这个玉佩变成了半法宝半功法的形态所以龙逍才有机会滴血认主修炼的。

    至于他怎么到了这个世界龙逍自己也不太清楚,根据脑子里的信息自己好像是莫名其妙的来的,不过他在那个世界也没什么朋友所以也就无所谓了,唯一让他爽的是玉佩好像有灵性一般知道那些黑涩会和龙逍有仇,所以在穿梭时空的时候顺便把他们给干掉了,这让龙逍舒爽不已,虽然因为没有亲自动手有点遗憾,但是鬼知道他到这个时空还能不能回去,就算能回去估计也要好长时间了,到时候那些黑涩会都老死了也不一定,那还报个屁仇啊。

    因为看了无数小说,所以龙逍也知道没有那么巧合,怎么可能这些事情都这么巧的发生在他的身上,不是有什么阴谋就是要收他为徒,或者就是他有什么身份,对于那个老头龙逍隐隐觉得是个隐世强者,至于选中他的原因他表示不清楚,只是感觉这个时空也许没有他想的那么简单,不然也不会这么大费周章的把他转移时空,不过他也知道自己现在只是个蝼蚁而已,就算知道了又能怎样所以只能把他压到心底。

    想着的龙逍慢慢从小巷子里出去,走廊上也渐渐也出现了光芒,让龙逍吐槽不已,这什么地方怎么搞了这么长的小巷子,连太阳光都照不进来,马上就要走出去的时候龙逍听到有声音传出,考虑到初来乍到还是小心点好,便停在了通道处向外看去,发现外面同样是个小巷子,小巷子里一个人高马大的美国人正在欺负一个瘦小的美国人,先是一阵明悟,知道了自己也许是到了类似自己那个时空的美国,旋即愤怒起来,他本来就对欺负人的人不爽,更别说他自己就被人欺负的差点死翘翘,顿时跑了出去,改造过后的基因链突显出了厉害之处,虽然没有吸收别的生物基因,但是还是强大无比,在小矮子拿着当挡盾牌的垃圾盖要被夺走的时候龙逍瞬间出现在小矮子面前,一脚把高大男子踹飞,还好他在感觉到身体速度变快了很多所以在踹人的时候收了许多力量,不然估计都要把人给踹死。

    踹飞出去的美国人狠狠的看了一眼龙逍骂道:“你个讨饭的想死吗,竟然敢管大爷我的事。”

    不过也确实,龙逍因为一开始被打,倒在了地上,加上地上都是灰尘,改造基因排出来的杂质加上血混合到了一起,脏臭无比,衣服又是破破烂烂的所以活生生的就是个要饭。

    听到人高马大的美国人的话龙逍惊奇起来,因为他在前世(注:既然已经到了这个世界,上个世界就说前世了)的时候虽然在辍学之前学习很好,但是辍学之后根本没学过了,怎么竟然听的懂英语,不过随后焕然起来,因为根据他脑子里的信息他的基因貌似因为被改造强化身体功能全面增强,智商高了很多,所以在男子说话的时候脑子里关于英语方面的东西迅速运转分析,瞬间明白了英语的说法等一系列简单的东西,更加复杂的就不知道了,就像外国人虽然知道中国的成语但是不怎么懂意思一样,毕竟这只是强化了基因而已,要是什么都能想出来的话那就太恐怖了,所以立马懂了男子的话,虽然想了很多,但是只是脑子在想一瞬间的事情,随即龙逍火了起来,虽然他现在确实就和讨饭的一样,但是被别人说就不一样了,用着流利的英语骂道:“fuck,你敢说我是讨饭的?”

    说着身子一闪而过到了欺负人的男子面前,一脚再次把他踢飞,当然了,没有用超人类的速度,毕竟还不知道这里是什么世界,在实力还很低的时候龙逍表示低调一点比较好。

    “哼!算你狠,我们走着瞧!”高大男子也知道龙逍不能惹,而且也貌似干不过,所以放下狠话连忙跑出了小巷子

    ………

    (ps:逍遥看了下美队1,美队被打的那个巷子旁边确实还有一个小巷子,大家不要在这方面较真,也不知道逍遥的这个切入点好不好,不过许多小说貌似都是这么切入的吧嘿嘿~~收藏秒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