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反目成仇-《相爱不如偶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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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育和和夏青小声商量了一会后,王育和说:“夏青女士的稿费收入颇丰,只是因为她不在某个单位任职,也暂时没有加入作家协会,所以无法开收入证明。作为夏青的丈夫高远就更应该了解,不应该任由代理人来责难她。如果被告方非要以此来为难我们,我们只得要求休庭,等我们开好收入证明后择日再开庭,审判长,您认为这样可以吗?”
夏青想起了一个月前北京天朗集团买走了她的新书《婚床莫玩火》的影视改编权,总裁于总支付给她的十万元,那是一笔最大的收入。夏青说:“我一个月前卖掉了新书《婚床莫玩火》的影视改编权,光这笔收入就有十万元,还不包括实体书出版的稿费,所以说我的收入抚养一个孩子一点问题都没有。请审判长相信我。”
李明和审判员小声嘀咕了几句后,李明说:“关于原告夏青女士的收入证明在本次庭审中可以先放一放,不过,我们提议,请你五天内开好证明交过来,到时候我们会综合你们所有证据材料才能宣判。”
夏青和王育和对望交换了一下眼神,夏青点点头表示会想办法在限定的时间里开出证明来。王育和回答李明说:“我们同意审判长的提议,我们会如期开出证明来。”
李明对杨明海说:“杨律师,请继续你们的答辩。”
杨明海和高远交换了一下意见,高远表示要在孩子的身上做文章,如果最终判定他们离婚,那么就要求夏青生孩子之前住在家里,把孩子生下来后才离开,并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杨明海对高远的想法略做斟酌,认为是可行的,而且这是唯一的希望。他对审判长说:“我方的答辩基本完成了,综上所辩,我方保留不同意离婚的意见。希望法庭能给予公平公正的判决。”
李明敲了一下槌子,说:“根据刚才原告的陈述和被告的答辩,本庭总结有如下争议焦点:第一,关于原被告双方的感情是否破裂,第二,如果离了婚原告方是否能单独抚养孩子。”
时间已经来到下午五点半钟,每次庭间时间限定在三小时之内,本次庭审时间已经用完了,但是法庭辩论还未结束。审判长李明、审判员和书记员小声讨论了一会,决定本次庭审到此为止。
李明宣布说:“由于本次庭审时间已到,本案还未审完,现在先退庭,留待下一次庭审继续法庭辩论。下一次庭审的时间是五天后,请相关人员务必到场。现在休庭!”
原告和被告双方都没想到本次庭审会没有判决结果,本来都希望能通过本次庭审彻底解决这场婚姻纠纷。人们怀着焦虑的心情陆续离开。
高远特地站在夏青面前,目光如剑地和夏青对望了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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