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三章 七星刀-《大乔小乔爱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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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曲折折的羊肠小道之上。

    一支黑袍黑甲的军队,井然有序地迤逦行军,长长的军伍蜿蜒如蛇。

    李二狗是其中一名小卒,他行军在军队的中间段,他的身边有很多同袍。

    有一名同袍是他的亲兄弟,名叫李二蛋。

    一个叫二狗。

    一个叫二蛋。

    因为这两个名字,他们这对兄弟经常被人嘲笑,不过他们已经习以为常,早已不再因此发怒。

    其实,他们这个还算是好的,有的人连名字都没有,连被人嘲笑的机会也没有。

    李二狗喜欢用刀,因为这玩意杀起人来很过瘾,只要使上足够大的力气,有时候足以一刀将人斩成两段。

    李二狗最梦寐以求的有两件事。

    第一件事,睡一个绝色美人,把体内的子孙精华播种在美人的身体里。

    运气好的话,也许可以“生根发芽”,蕴育出一个新生命!

    第二件事,拥有一把属于自己的宝刀,至于什么样的刀算得上是宝刀呢?

    李二狗第一个想到的是,李典将军身上的佩刀。

    刀身锋锐,吹毛断发。

    李二狗曾经亲眼目睹过,李典将军用他的佩刀,一刀砍断了敌将的兵刃。

    并且,砍断兵刃之后余力不减,以不可思议的威力,硬生生地砍死了敌将!

    那一刀稀松平常,却将敌将当做纸糊般一刀切割!

    李二狗起初以为李典将军天生神力,事后过问之下才了解到,原来是李典将军的宝刀起了作用。

    七星刀!

    那是李典将军佩刀的名字。

    也正是得知了七星刀的名字之后,李二狗打定主意,此生一定要拥有一把七星刀一样的宝刀。

    这是李二狗的夙愿!

    如同他想睡一位绝色美人一样的夙愿。

    如果一定要在二者当中选其一,李二狗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宝刀!

    因为,战场上很多关键时候,宝刀可以保命。

    而一位美人再美,也只能用来养眼,亵玩。

    再无其他用途。

    哦,也不一定,还能招来嫉妒,指不定会因此招来杀生之祸,毕竟红颜多祸水。

    所以,比起美人而言,宝刀明显要更胜一筹。

    至少,在李二狗的眼中是如此。

    “李将军的七星刀就是好看,如果我能有一把七星刀,死也无憾了!”

    李二狗行军时,眼光一瞥,正好看见了前方马匹上的李典,以及李典腰上的七星宝刀,忍不住赞叹道。

    李二蛋就在旁边,哥哥一发话,李二蛋就听见了,小声道:“哥,你那么想要七星刀,何不努力杀敌,获得一定战功之后,让李将军赏你便是!”

    李二狗苦笑不已,这战功若是那么好获得,他至于当了五年兵,却还是一个小卒子么?

    李二狗别的优点没有,唯独很有自知之明,他知道自己没有能力获得战功,至少没有能力获得换来七星刀的战功。

    七星刀,太珍贵了。

    李典将军绝对不会轻易给出来,李二狗甚至觉得,哪怕摸一下七星刀都是奢侈的行为。

    “哪怕得不到七星刀,最起码也让我摸一下,握一下也好!”

    李二狗轻轻一叹,自言自语地说道。

    虽然李二狗是在自言自语,说话的声音很小,不过一旁的李二蛋仍然是听见了。

    李二蛋扫了哥哥一眼,讥讽道:“就算七星刀摆在你面前,你敢伸手去摸吗?你有那个胆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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