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妃英理带着胡思乱想,把车子开到了警察署。 妃英理通名报姓,以毛利小五郎律师的身份向警方了解情况。 警方说明情况,毛利小五郎破坏凶案现场的证据确凿,不容他抵赖。 警方会等周一工作日,把资料移交给地检,由地检接手。 妃英理表示,“既然证据确凿,不担心我的当事人毁坏证据,那是不是可以先放我的当事人出来。” “您如果要保释毛利小五郎,请出具裁判廷文件。” “不,我这边认为,我的当事人并没有犯罪。您所谓的教唆,是一个名叫江户川柯南的小孩子先说的,这一点您恐怕没有调查清楚。” “你开什么玩笑,别以为有个小孩子,就能够拿个小孩子出来顶罪。” 妃英理沉着的说道:“并不是开玩笑,您可以向当时再场的人去求证。” “当时是江户川柯南说的,引起了在场的金泽智康先生,飞田银二先生,中原织香女士和江角果步女士的兴趣。” “然后是江角果步女士戴上手套以后,动了现场的桌布。 “我的当事人之所以没有阻止,是因为他没有权力阻止死者的亲朋好友,去了解死者死亡的真相。” “尤其是在当时,报警几个小时以后,警察仍然没有到达凶案现场,更没有控制凶案现场。” 警方的气势顿时低落了,虽然是由于天气,但他们出警慢了是事实。 妃英理继续说道:“由于警方没有及时介入,凶案现场的人缺乏安全感。” “以至于凶案现场充满了不信任,也充满了不安。” “他们害怕凶手在他们之中,想寻找线索,找到凶手,确保自身安全。” “这有错吗?没有!” 警方头疼,表示会再了解案情,问明到底是谁先说桌布的。 不过仍然不准备放人,一切等查明以后再说。 妃英理也没有再说什么,直接告辞了。 她本来就没打算今天把毛利小五郎带走,因为毛利小五郎确实涉案了,而且是凶杀案件。 警方能够以嫌疑人的身份扣押他,甚至把他送入拘置所,拘留他二十九天。 她来就是告诉警方,你们找错人了。 教唆的是个不入罪的小孩子,有人动手也是情有可原,是警方迟迟没赶到现场。 …… 第(3/3)页